致各位潜在投标人:
现就泸县粮油加工基地项目(一期)原料筒仓及烘干设备具有前后不一致的地方,现对不一致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,按招标文件规定,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。
一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、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二、技术、服务内容及要求(一)技术参数要求,泸县粮油加工基地项目(一期)原料筒仓及烘干设备清单中参数栏产量与生产量栏要求不一致的,以生产量栏中要求为准,其所有关于产量的响应、正偏离、负偏离,均以生产量要求进行评审。
二、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,为致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。
招 标 人:泸州龙兴建筑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泸州汇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2026年08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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